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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平湖市中考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

来源:2exam.com 2012-4-11 14:50:0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完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的升学需求,现就2012年平湖市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平湖市中考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

  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轻负担高质量”教学,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完善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我市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学业考试要求

  1.初中学业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2.学业考试命题由市统一组织进行,考试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6月13日~15日进行。

  3.各类高中招生考试科目、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计分如下:

 

科目

语  文

英  语

科  学

社会·思品

数  学

日期

13日

13日

14日

14日

15日

满分

分值

150分

120分

200分

100分

150分

答卷

时间

120分钟

100分钟

120分钟

100分钟

120分钟

考试

时间

9:00

~11:00

14:00

~15:40

9:00

~11:00

14:00

~15:40

9:00

~11:00

  说明:社会·思品学科为开卷考试,满分分值今年起调整为100分。英语学科含听力测试25分。数学和科学学科的考试今年仍允许使用不带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2014年起将不得使用计算器。

  4.学业考试命题依据《2012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认真落实《关于调整初中部分学科教学内容及要求的意见》(浙教办教研〔2010〕160号)的要求,命题要以新课程理念为导向,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正确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注重基础,注重应用,注重能力,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控制试题难度,各学科试题难度系数控制在0.75左右。

  5.学业考试的施考由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市教育研训中心协助阅卷等相关工作。补考由教育研训中心自行命题,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

  6.2012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满分为30分、实验操作考查满分为10分,具体办法已另行发文。

  7.各校要按要求做好考试结果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8、市教育研训中心负责做好学业考试成绩后20%等的统计分析工作

三、继续认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检测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手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和学业考试的对象相同。

  1.评价的内容: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

  2.评价的原则:一是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应当为每位学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各类获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3.评价的结果: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九年级(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测评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包括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等)、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等)、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劳动技术等)、操作与技能(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四类。测评等第每类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不及格),P、E等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在教育局指导下确定,E等比例控制在5%以内。

  4.评价的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加强指导与监督,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处理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问题。初中学校负责对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要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确定专人负责,建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工作班子。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该在当年5月初完成。各初中学校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后上报教育局备案,同时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名册中记录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结果,在2012年5月13日前报送教育考试中心,该结果作为招生信息输入到招生部门的电子表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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